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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庭,围绕着城堡划拉出来的训练场。

    “哒哒哒”“哒哒哒”六个排成两列的未成年小孩子正敲着挂在胸前的小鼓,整齐又有节奏,他们的前面站着佛伦,佛伦一身15世纪西班牙征服者的装束,戴着是轻盔胸口搭着一个口哨,上半身套了个轻型板甲腰间别着长剑,下半身穿着灰色裤子脚着短皮靴。

    而军乐手后面则是散乱的近三百人手持燧发枪身上穿着和佛伦差不多,但是头戴的是高顶盔,左腰别着不是剑而是刺刀,右腰挎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燧石子弹以及火药。

    听到鼓声响起,散乱的火枪手瞬间往军乐队靠拢,佛伦则是不满意他们的速度,冲特意选出来的小伙子们叫道,“快点快点,聋啦?没听到鼓声吗?速度速度。”

    一分钟内,三百名火枪手在一阵金属的碰撞声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站好,肩并肩前后距离半米,军乐手站在左侧,队伍排成了三列。

    队伍的两百米外是一堵百米长两米高的土墙,土墙前面排列了一百多个稻草人,稻草人身上披着锁子甲,板甲,有的挂着盾牌,佛伦走到了军乐队的左边,停留了两秒后,发出了悠长的喊声,“大队。”

    “收到。”三百名将燧发枪靠在胸前右手托着的火枪手齐发声。

    “前进!”

    “前进!”鼓声和脚步声一齐响起,整支队伍跟着带着节奏的鼓声向土墙走去,在抵达土墙前七八十米远处,“停止前进!”佛伦的喊声响起,军乐队发出了“哒,哒”的两记间隔的鼓声,“停止前进。”士兵们喊道向前迈了两步停下,然后自动调整着队形。

    “准备!”

    “准备!”士兵重复着命令,第一排双手持枪举在胸口前方,第二三排火枪手纹丝不动。

    “举枪!”

    “举枪!”第一排的火枪手左脚向前一步将火枪抵在右肩,把火枪瞄准着身体正前方,第一排火枪手的手指放在火枪的武器身上,离下面的扳机还有几厘米的距离。

    将哨子拿在手的佛伦吹响了哨声,“哔!”尖锐的哨音响起,“开火!”

    “砰砰砰”堪比小型步兵炮的火枪声齐响起,带着黄色的硝烟和火光从枪口喷出,一排硝烟出现在阵前,近百枚铅弹将远处的稻草人军队洗礼了一遍,站在火枪手旁边的佛伦喊了一声“装填”后,观察了一下齐射的战果,扎紧的稻草被打掉散落在地上,到处都是,甚至有些木杆都已经被打烂,因为盔甲的重量歪倒在地上。

    佛伦扫视了远处的练兵场,这样的火枪队有十队在训练场地进行队列射击,执政官杨政打算一批批的将部队换装,在换装之后军队就没有十万人了。

    除了还剩下的两万六千人来自于西境的改造士兵,只有近万名西境人选择了留下当常备兵,剩余的都选择了战后退役领地种田。

    三万六千人的常备兵,西境加上河湾地的农田出产的粮食还是可以养得起的,况且军队又不是堆在一起,也可以散开去找块地屯田自给自足嘛。

    当第一支西境军队将第一块村庄开辟出来后,已经全部被通知的西境人开始了迁徙,六百人将带着自己的生活用品以及家当在政府马车的帮助下,走在两年间他们自己平整出来的石板地抵达沿海的港口,上船将他们运到河湾地,再下船被军用马车接走运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