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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是新媳,皇后容我在进门第一日归家已经是莫大的恩宠了。第二日一早,我很识相的带着菜苗回了宫中。

    行刺一事因为刺客的蹩脚技术并未掀起什么风波。不过众人看我的眼光倒是十分奇怪。据夏洁描述大概是目睹了我与歹徒搏斗的场景,大家已经默默地为我贴上了孔武有力的巾帼标签

    请安之时,皇后对昨晚的场景也是愧疚不已。她声称,为了给我压惊,太子已为我准备了在娘家时最喜欢的娱乐活动。

    当然,我的第一反应是嫖-娼,因此,当皇后云淡风轻地说出斗蛐蛐三个字时,我彻底傻了眼。

    该来的总还是要来的,还好我并未带阿花入宫,否则三天后绝对是它的死期。

    太子此举分明是要引出阿花。她以为我在红衣一战中尝到了甜头,此战也必定会沿袭。而据此推断,他绝对会以牙还牙,找来阿花的天敌。若我有所抗议,他大可拿出红衣的惨死案例驳斥。

    总之,这场比赛名为斗蛐蛐,实际上却是跨越了不同种族不同重量级的乱斗,而且,我有种强烈的预感,我们必会巧妙地避开蛐蛐这一关键词。

    想到这里,我开始思索阿花的天敌。

    阿花身为一只鸡,她最怕的应该是狗。

    如此一来,我要想获胜,就应更加深谋远虑些,我得找个比狗更强大的物种,既然如此,就选定为猪吧。尽管我也不知道猪算不算狗的天敌。但其强大的体积应该经得起任何动物的碰撞,无论怎么说来,它都是最好的选择。

    我为自己的机智激动了几夜没有合眼,眼下到了上场时间,看了眼菜苗手中牵着我精心挑选调/教的阿树,我信心十足。待我回过头后,便将目光投向对面,满目含笑地等着太子出牌。

    “双方带各自的队员上场。”

    裁判的话音落下,菜苗就牵着阿树麻溜地走了过来。正在我暗自得意之时,忽然感到对面一阵地动山摇。那铿锵有力的脚步声,对方该是怎样的一个庞然大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