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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向西,一路执笔。

    提笔作诗写词,岂不是乐哉?

    当然了,作诗写词张一摇并不会,一路上停停走走的码字写小说,还是能够乐不思蜀的。

    要知道,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爱好,做着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自然就会快乐不知时日过了。

    想想蓝星的繁华盛世,想要活下去,除了努力工作之外,就是中个大奖,或者有一大笔遗产,活着并不容易啊,而且还有点复杂。

    再对比一下符剑大陆,生活简单平庸,只有能够填饱肚子,那怕天作被地作床,也能大觉睡一场。

    张一摇忽然觉得,这样逍遥自在的生活,这样不用为钱发愁也能吃饱的生活,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还能写写小说,聊聊生活岂不是乐哉?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

    ……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

    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

    一路走来,闲时无事又或者烧饭时,张一摇总爱哼着蓝星的这一首歌,要是问他为什么的话,那就是他有着感同身受的感觉吧。

    现在既然重来了,或者自己也可以像李白一样,写写诗来澎湃……

    不,我要写写小说来澎湃,码字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的下半辈子的目标,就是把我写的小说印遍大江南北,让所有人都崇拜和仰慕。

    人生啊!

    就应该有个目标,有个梦想,若是没有了,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啪,啪,啪!”

    “不错呀,这歌唱得可以啊!”

    一阵掌声和一道赞赏的声音传来,张一摇沿着目光看去,说话的是一组四人小队中,领首的那名白衣青年。

    “……”

    张一摇拿着烤鸡,皱着眉头看去,这几个人的衣着言行举止,看起来并不像是普通人,他们怎么会到这荒山野岭来呢?

    是路过呢?

    还是过路呢?

    “呦呵,小子挺机灵的嘛,不过可惜了,要不是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也不至于如此。”白衣青年一笑之后又说道:“放心吧,我们下手保证干脆利落,不会给你留下半点痛苦的表情,要相信我们,我们是专业的。”

    “你们……”张一摇打量道:“是要来杀我的?”

    白衣青年并没有否认,“没错,我们是来杀你的。”

    张一摇问道:“是谁指使你们的,符仙门的符王尘吗?”

    白衣青年摇头一笑,“你就别想要套我话了,况且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你以为你能逃得了?”

    张一摇苦笑,“呵呵,我也就想死个明明白白罢了,到底是与不是呢?”